GB 1502-2011 英文版

发表时间:2023-07-25 14:34:52 来源:产品介绍

  GB 150 的本部分规则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材答应运用的钢号及其规范 ,钢材的附加技能要求 ,钢材的运用规模(温度和压力)和许用应力 。

  本部分适用于规划温度 - 253 ℃ ~ 800 ℃ 、规划压力不大于 35 MPa 的压力容器 。

  本部分不适用的规模为 :GB 150. 1规则的不适用规模;制冷、造纸职业的容器 ,搪玻璃容器和简略压力容器;

  下列文件关于本文件的运用是必不可少的 。但凡注日期的引证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别适用于本文 件 。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证文件 ,其最新版别(包含一切的修正单)适用于本文件 。

  3. 1 本规范对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所选用的钢板 、钢管 、钢锻件和螺柱(含螺栓)用钢材做出了相关规则 。 与受压元件相焊接的非受压元件用钢应是焊接性杰出的钢材 。

  3. 2 选用本规范未列入钢号的钢材时 , 除奥氏体型钢材外均应契合附录 A 的有关规则 。答应选用已列入国家规范中的奥氏体型钢材 ,但其技能要求(如磷 、硫含量 ,强度目标) 不该低于本规范所列入相应 钢材规范中化学成分附近钢号的规则 。

  3. 3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应附有钢材生产单位的钢材质量证明书原件 ,容器制作单位应按质量证明 书对钢材进行查验 。如无钢材生产单位的钢材质量证明书原件时 ,则应按 TSG R0004中 2.1的规则。对契合TSG R0004中2.11所规则的状况 ,压力容器制作单位应对钢材进行复验 。

  3. 4 挑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时应考虑容器的运用条件(如规划温度 、规划压力 、介质特性和操作特 点等) 、资料的功能(力学功能 、工艺功能 、化学功能和物理功能) 、容器的制作工艺以及经济合理性 。

  3. 5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应当是氧气转炉或许电炉锻炼的镇静钢 。对规范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 者等于 540MPa的低合金钢钢板和奥氏体-铁素体型不锈钢钢板 , 以及用于运用温度低于-20℃的低 温钢板和低温钢锻件 ,还应当选用炉外精粹工艺 。

  3. 6. 1 钢材的运用温度上限(相应受压元件的最高规划温度)为本规范各许用应力表中各钢号许用应 力所对应的最高温度 。如在工艺过程中 ,钢材需短时在高于运用温度上限操作时 , 由规划文件规则 。许 用应力表中粗线右侧的许用应力系由钢材 10万小时的高温耐久强度极限所确认 。

  3. 6. 2 碳素钢和碳锰钢钢材在高于 425℃温度下长期运用时 ,应考虑钢中碳化物相的石墨化倾向 。

  3. 6. 3 奥氏体型钢材的运用温度高于 525℃时 ,钢中含碳量应不小于 0.04% 。

  3.7.1 钢材(奥氏体型钢材在外)的运用温度下限(相应受压元件的最低规划温度) 按第 4 章至第 7 章相关条文的规则 。

  3.7.2 奥氏体型钢材的运用温度高于或等于-196℃时,可免做冲击实验。低于-196℃~-253℃ ,由规划文件规则冲击实验要求 。

  3.7.3 对用于低温低应力工况的钢材 ,其运用温度下限按 GB 150. 3— 2011附录 E 的规则 。

  3.8. 1 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材(钢板 、钢管 、钢锻件及其焊接接头)的冲击功最低值按表 1 的规则 。

  3. 8. 2 夏比 V型缺口冲击试样的取样部位和试样方向应契合相应钢材规范的规则 。冲击实验每组取 3个规范试样 ,答应 1个试样的冲击功数值低于表 1 的规则值 ,但不得低于表 1规则值的 70% 。 当钢材尺度无法制备规范试样时 ,则应顺次制备宽度为 7.5mm 或 5 mm 的小尺度冲击试样 ,其冲击功目标分 别为规范试样冲击功目标的 75%或 50% 。

  3. 8. 3 钢板的冲击实验要求别离按 GB713、GB3531和 GB19189的规则 。如需进步冲击功目标 ,应在规划文件中注明 。对 Q245R、Q345R 和 13MnNiMoR钢板 ,如需规则进行-20℃冲击实验时 ,应在 规划文件中注明 。

  3. 8. 5 钢锻件的冲击实验要求别离按 NB/T 47008和 NB/T 47009的规则 。如需进步冲击功目标 ,应在规划文件中注明 。对 20、16Mn和 20MnMo钢锻件 ,如需规则进行-20℃冲击实验时 ,应在规划文件中注明 。

  3. 9 依据规划文件要求 ,钢材可按 GB/T 4334进行晶间腐蚀实验 ,也可按有关规范进行应力腐蚀试 验 、点腐蚀实验 ,具体实验办法和合格目标在规划文件中规则 。

  3. 10 对钢材有特别技能要求时(如特别锻炼办法 、严厉的化学成分 、较高的冲击功目标 、附加确保高温 屈从强度 、进步无损检测合格等级 、添加力学功能查验率等) ,应在规划文件中规则 。

  3. 11 对已列入本规范的规范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等于 540MPa的和用于压力容器规划温度低于 -40℃的低合金钢钢板 ,如钢板制作单位无该钢板在压力容器中的运用成绩 ,则钢板制作单位仍应按 TSG R0004的规则经过技能评定 。

  3. 12 钢材的高温屈从强度 、耐久强度极限 、弹性模量和平均线膨胀系数参考值拜见附录 B。

  3. 14 压力容器制作或现场组焊单位对受压元件用钢材的代用 ,应事前获得原规划单位的书面同意,并在竣工图上做具体记载 。

  3. 15 本规范中各钢材的许用应力按 GB150.1 的准则确认 ,各钢材许用应力表中中心温度的许用应力可用内插法求得 。

  4. 1. 2 表 2 中一切用连铸坯轧制的钢板 ,压缩比应不小于 3。

  4. 1. 3 对容器制作过程中需进行正火 、正火加回火或调质热处理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 ,钢板制作 单位的交货状况可不同于表 2 中的运用状况 。钢板制作单位出厂查验和容器制作单位复验钢板力学性 能时 ,应从热处理的样坯上取样进行实验 。样坯厚度为钢板厚度 ,样坯长度和宽度均不小于 3倍钢板厚度 。试样的轴线厚度处 ,试样所在的方位离样坯各个旁边面的间隔应不小于样坯 厚度 ,但拉伸试样的头部(或夹持部位)不受此约束 。

  GB 150 的本部分规则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材答应运用的钢号及其规范 ,钢材的附加技能要求 ,钢材的运用规模(温度和压力)和许用应力 。

  本部分适用于规划温度 - 253 ℃ ~ 800 ℃ 、规划压力不大于 35 MPa 的压力容器 。

  本部分不适用的规模为 :GB 150. 1规则的不适用规模;制冷、造纸职业的容器 ,搪玻璃容器和简略压力容器;

  下列文件关于本文件的运用是必不可少的 。但凡注日期的引证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别适用于本文 件 。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证文件 ,其最新版别(包含一切的修正单)适用于本文件 。

  3. 1 本规范对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所选用的钢板 、钢管 、钢锻件和螺柱(含螺栓)用钢材做出了相关规则 。 与受压元件相焊接的非受压元件用钢应是焊接性杰出的钢材 。

  3. 2 选用本规范未列入钢号的钢材时 , 除奥氏体型钢材外均应契合附录 A 的有关规则 。答应选用已列入国家规范中的奥氏体型钢材 ,但其技能要求(如磷 、硫含量 ,强度目标) 不该低于本规范所列入相应 钢材规范中化学成分附近钢号的规则 。

  3. 3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应附有钢材生产单位的钢材质量证明书原件 ,容器制作单位应按质量证明 书对钢材进行查验 。如无钢材生产单位的钢材质量证明书原件时 ,则应按 TSG R0004中 2.1的规则。对契合TSG R0004中2.11所规则的状况 ,压力容器制作单位应对钢材进行复验 。

  3. 4 挑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时应考虑容器的运用条件(如规划温度 、规划压力 、介质特性和操作特 点等) 、资料的功能(力学功能 、工艺功能 、化学功能和物理功能) 、容器的制作工艺以及经济合理性 。

  3. 5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应当是氧气转炉或许电炉锻炼的镇静钢 。对规范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 者等于 540MPa的低合金钢钢板和奥氏体-铁素体型不锈钢钢板 , 以及用于运用温度低于-20℃的低 温钢板和低温钢锻件 ,还应当选用炉外精粹工艺 。

  3. 6. 1 钢材的运用温度上限(相应受压元件的最高规划温度)为本规范各许用应力表中各钢号许用应 力所对应的最高温度 。如在工艺过程中 ,钢材需短时在高于运用温度上限操作时 , 由规划文件规则 。许 用应力表中粗线右侧的许用应力系由钢材 10万小时的高温耐久强度极限所确认 。

  3. 6. 2 碳素钢和碳锰钢钢材在高于 425℃温度下长期运用时 ,应考虑钢中碳化物相的石墨化倾向 。

  3. 6. 3 奥氏体型钢材的运用温度高于 525℃时 ,钢中含碳量应不小于 0.04% 。

  3.7.1 钢材(奥氏体型钢材在外)的运用温度下限(相应受压元件的最低规划温度) 按第 4 章至第 7 章相关条文的规则 。

  3.7.2 奥氏体型钢材的运用温度高于或等于-196℃时,可免做冲击实验。低于-196℃~-253℃ ,由规划文件规则冲击实验要求 。

  3.7.3 对用于低温低应力工况的钢材 ,其运用温度下限按 GB 150. 3— 2011附录 E 的规则 。

  3.8. 1 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材(钢板 、钢管 、钢锻件及其焊接接头)的冲击功最低值按表 1 的规则 。

  3. 8. 2 夏比 V型缺口冲击试样的取样部位和试样方向应契合相应钢材规范的规则 。冲击实验每组取 3个规范试样 ,答应 1个试样的冲击功数值低于表 1 的规则值 ,但不得低于表 1规则值的 70% 。 当钢材尺度无法制备规范试样时 ,则应顺次制备宽度为 7.5mm 或 5 mm 的小尺度冲击试样 ,其冲击功目标分 别为规范试样冲击功目标的 75%或 50% 。

  3. 8. 3 钢板的冲击实验要求别离按 GB713、GB3531和 GB19189的规则 。如需进步冲击功目标 ,应在规划文件中注明 。对 Q245R、Q345R 和 13MnNiMoR钢板 ,如需规则进行-20℃冲击实验时 ,应在 规划文件中注明 。

  3. 8. 5 钢锻件的冲击实验要求别离按 NB/T 47008和 NB/T 47009的规则 。如需进步冲击功目标 ,应在规划文件中注明 。对 20、16Mn和 20MnMo钢锻件 ,如需规则进行-20℃冲击实验时 ,应在规划文件中注明 。

  3. 9 依据规划文件要求 ,钢材可按 GB/T 4334进行晶间腐蚀实验 ,也可按有关规范进行应力腐蚀试 验 、点腐蚀实验 ,具体实验办法和合格目标在规划文件中规则 。

  3. 10 对钢材有特别技能要求时(如特别锻炼办法 、严厉的化学成分 、较高的冲击功目标 、附加确保高温 屈从强度 、进步无损检测合格等级 、添加力学功能查验率等) ,应在规划文件中规则 。

  3. 11 对已列入本规范的规范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等于 540MPa的和用于压力容器规划温度低于 -40℃的低合金钢钢板 ,如钢板制作单位无该钢板在压力容器中的运用成绩 ,则钢板制作单位仍应按 TSG R0004的规则经过技能评定 。

  3. 12 钢材的高温屈从强度 、耐久强度极限 、弹性模量和平均线膨胀系数参考值拜见附录 B。

  3. 14 压力容器制作或现场组焊单位对受压元件用钢材的代用 ,应事前获得原规划单位的书面同意,并在竣工图上做具体记载 。

  3. 15 本规范中各钢材的许用应力按 GB150.1 的准则确认 ,各钢材许用应力表中中心温度的许用应力可用内插法求得 。

  4. 1. 2 表 2 中一切用连铸坯轧制的钢板 ,压缩比应不小于 3。

  4. 1. 3 对容器制作过程中需进行正火 、正火加回火或调质热处理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 ,钢板制作 单位的交货状况可不同于表 2 中的运用状况 。钢板制作单位出厂查验和容器制作单位复验钢板力学性 能时 ,应从热处理的样坯上取样进行实验 。样坯厚度为钢板厚度 ,样坯长度和宽度均不小于 3倍钢板厚度 。试样的轴线厚度处 ,试样所在的方位离样坯各个旁边面的间隔应不小于样坯 厚度 ,但拉伸试样的头部(或夹持部位)不受此约束 。回来搜狐,检查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