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3-09-11 21:20:01 来源:CV产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家提供激光、机器人及自动化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业务包括研发、生产、销售激光标记、激光切割、激光焊接设备、PCB专用设备、机器人、自动化设备及为上述业务配套的系统解决方案。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于消费电子、显视面板、动力电池、PCB、机械五金、汽车船舶、航天航空、轨道交通、厨具电气等行业的金属或非金属加工。

  大族激光的愿景是成为中国基础工业装备及自动化设备的主要供应商。在制造业产业升级、科学技术进步和人工短缺的背景下,激光加工设施及机器人、自动化产品获得广泛应用。公司设备分为标准产品和行业定制,标准产品是以公司为中心,行业定制是以顾客为中心。公司销售网络采取直销模式,在国内外已建成的100多个办事处和联络点,紧密联系客户精确定位客户的真实需求,实现产品规模销售。

  近年来中国传统制造业正处于加速转型阶段,国家大力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原有激光加工技术日趋成熟,激光设备材料成本不断降低,新兴激光技术不断推向市场,激光加工的突出优势在各行业逐渐体现,激光加工设施市场需求保持持续增长。世界各国相继出台关于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国家级政策,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已提升至各国国家战略的层面,全球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迎来了巨大的市场机遇。由于激光加工设施工作过程具有智能化、标准化、连续性等特点,通过配套自动化设备能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节约人工等,未来激光+配套自动化设备的系统集成需求成为趋势。

  激光加工设备及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的应用广泛,下业众多,因而公司业务受某个领域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小,行业周期性不明显。

  在激光加工设备领域,公司主流产品已实现同国际竞争对手同质化竞争,公司确信主流产品将在全球范围内保持市场主导地位,与国内外激光设备公司相比,公司在技术储备、产品性价比、定制能力、销售服务网络、紧密客户关系、响应速度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这些优势在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中得到充分印证。公司成为行业内唯一入选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企业。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0年6月29日出具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大族转债”评级结果为:AA+。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的全球大流行和持续的中美贸易摩擦给国际和国内经济带来巨大冲击。面对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坚持既定战略和经营计划,克服困难,整体业务呈现全面复苏趋势,各项财务指标均较2019年有较大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了垂直一体化整合的步伐,陆续推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15KW超高功率光纤激光器、纳秒绿光激光器、MOPA脉冲光纤激光器等,持续提升核心零部件的自给率。

  同时,大族激光围绕“激光+X”的战略,坚持自主创新,不断拓展新的行业应用和场景,推出有技术优势的行业专用设备和新场景应用设备,在锂电、光伏、半导体等业务领域均实现较大突破。公司最终的愿景是成为中国基础工业装备及自动化的主要供应商。

  2020年公司小功率激光打标、精密焊接、精密切割等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7.12亿元,同比增长61.78%。随着5G手机及新款智能穿戴产品的陆续推出,消费电子行业客户资本开支明显增加,行业复苏趋势明显。激光加工及其自动化在消费电子行业应用程度不断深入,公司脆性材料加工、特殊材料焊接等专用领域业务实现快速增长。此外,公司在原有业务基础上,不断拓展新的应用场景,逐步推出有技术优势的新场景应用设备,在5G产业、晶圆识别、IC芯片、手机铝件、偏光片等新业务领域均取得显著增长。

  自主创新方面,公司新推出了纳秒紫外激光器、纳秒绿光激光器、MOPA脉冲光纤激光器等自主研发的核心激光器,并全面使用自制合束器、自制光纤,持续推进基础元器件的垂直整合。

  2020年,公司大功率激光智能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18亿元,同比下降0.96%,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坚守高端装备阵地,把握“新基建”风口,紧抓智能制造升级的重大发展机遇,公司大功率激光智能装备产品全面进入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建筑机械、专用车、电力制造等重点行业,继续巩固行业领导地位。

  产品方面,公司万瓦级激光加工设备产销量全球领先;FMS激光切割柔性生产线,凭借高度智能化优势,成为规模以上企业首选;全球首条激光切管柔性生产线顺利通过大庆油田的验收;白车身焊装生产线成功交付给长城汽车、山东豪驰智能等汽车制造商;大幅面坡口激光切割机,热成型三维五轴激光切割机实现批量销售。

  面对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格局,公司大功率激光智能装备加大研发投入,核心部件产品自主化率快速提升。公司HANS系列15KW光纤激光器推向市场,自主品牌光纤激光器、数控系统、激光加工头出货量均实现快速增长。

  2020年公司显示面板及半导体相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27亿元,较上年度增长6.67%。其中,LED行业激光加工设备实现营业收入2.22亿元,同比增长53.48%,保持市场领导地位,Mini-Led切割、裂片、剥离、修复等设备实现批量销售;显示面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30亿元,同比下降10.82%,市占率稳步提升,逐步替代国外同类产品;半导体行业激光加工设备实现营业收入5,618.25万元,同比增长15.00%,进入封测行业领先企业供应商序列,半导体激光开槽、半导体激光解键合、化合物半导体激光切割等产品实现批量销售;光伏行业激光加工设备实现营业收入1.19亿元,同比增长88.59%,划裂机、开膜掺杂机等设备形成批量销售,取得隆基股份、通威股份等行业大客户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研发的首台国产量产型LLO(激光剥离)设备进驻客户生产基地,在面板行业高端装备生产能力上有了新的突破。同期,面板侧面刻蚀拼接设备也完成开发工作,有望在新的一年实现批量生产。

  2020年,由于全球智能终端产品需求大幅攀升,带动封装基板、高多层板、HDI板等PCB细分产品快速增长。受益于PCB需求增加及国内PCB产业的份额持续扩大,公司PCB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84亿元,同比增长70.83%。

  从出货产品结构看,2020年公司机械钻孔机出货量持续攀升,继续领跑行业;同时推出的超高效率激光直接成像产品(LDI)、新一代CO2激光钻孔机、高密度通用测试机及高精微针测试机等推动PCB产业流程优化及满足国内高精技术需求的设备销量明显增加,并不断替代进口设备。公司与国内PCB领军企业的战略合作进一步深入,积极参与客户端新技术的研发,再度获得深南电路设备类唯一“金牌供应商”及方正电路的“最佳设备供应商”。

  未来,随着5G智能手机、平板等终端产品的渗透率进一步增加,对任意层HDI、SLP类载板、精细FPC及软硬结合板(Rigid-flex)等更细线路、更小孔径、更高装配密度的PCB用量将持续提升。公司将加大资金和高端技术人才投入,围绕国内外PCB龙头企业的高精度加工需求,打造更具竞争力的设备解决方案。

  2020年,公司新能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71亿元。公司坚持大客户战略,与宁德时代等行业主流客户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在电芯设备、模组及PACK段市场占有率及技术水平均位于行业前列,并能够提供电芯和模组生产的整线智能装备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宁德时代设备订单超过12亿元,订单额创历史新高,订单的交付期主要集中在2021年度。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大客户战略,以行业前二十客户为主要服务重点,在不断完善现有产品性能的基础上,逐步拓宽产品品类,抓住新能源市场发展的重大机遇。

  持续推进公司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总部作为管理平台、事业部作为具体业务运营实体的管理模式优势,强化考核与激励机制。以事业部下辖项目中心为考核单元,由总部对其进行考核评价,从而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和保障考核的科学性,鼓励各个事业部在保持原有项目产品市场竞争地位的基础上,开辟新的项目中心,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对于发展良好,独立运营的业务,鼓励其分拆上市。2020年内,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分拆公司PCB业务主体大族数控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截至报告日,大族数控已向深圳证监局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五、27。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尚未完成的合同中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307,851,734.84元重分类为合同资产。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532,304,610.81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且投资品种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不涉及风险投资品种,风险较低,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签署投资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最长投资期限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超过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拟购买的理财品种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与受托方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公司拟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1)公司每笔理财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公司审批流程。

  (2)公司拟购买的理财品种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均为高流动性、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的情况时,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4)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和检查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0年度在广发银行、中国银行等机构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以及结构性存款等累计金额26.77亿元,合计实现理财收益约2,031.93万元。截止2021年3月25日,公司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以及结构性存款等余额共计1亿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公司2020年度的委托理财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为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控股”)、深圳市明信测试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信测试”)、深圳汉和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和智造”)、深圳市大族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机器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路”),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高云峰、张建群、黄亚英因在上述关联方担任或拟担任董事等职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20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039.85万元(公司2020年度同“深南电路”不存在关联关系,下表中同其实际发生交易21,861.19万元不视同关联交易发生额)。

  注:上述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则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新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族控股集团(集团本部)的资产总额为1,111,033.15 万元,净资产为77,373.40 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7,172.98 万元,净利润100,411.9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过外部审计。

  大族控股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公司持股比例为15.17%;大族控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大族控股财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二社区安托山高科技工业园16号厂房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ICT/FCT测试治具、测试系统、检测设备、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安装、维修、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智能自动化设备、智能仓储、智能工厂的软件硬件开发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研发、系统集成、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ICT/FCT测试治具、检测设备、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的生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明信测试的资产总额为30,268.13万元,净资产为18,412.9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7,063.92万元,净利润3,092.5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过外部审计。

  明信测试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26.92%。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辉强担任明信测试董事职务,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张建群担任明信测试监事职务,明信测试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明信测试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荔园路8号厂房101、201、301、4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机电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计算机软件、机械和机电设备操作控制软件、人工智能设备和人工智能设备软件、物联网设备和物联网设备软件、机器人和机器人设备软件、工业自动化设备和工业自动化设备软件、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汉和智造的资产总额为7,568.57万元,净资产为1,290.17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5,895.84万元,净利润-209.6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汉和智造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40%。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张建群担任汉和智造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辉强与副总经理赵光辉担任汉和智造董事职务,汉和智造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汉和智造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北环大道9018号大族创新大厦A区2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机器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机电产品、自动化装备及各种软件的研发、生产、系统集成、销售和技术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族机器人的资产总额为14,852.05万元,净资产为12,590.08万元,2020年度营业务收入为3,563.24万元,净利润-1,298.2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大族机器人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32.7923%。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辉强担任大族机器人董事职务,大族机器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大族机器人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印刷电路板、封装基板产品、模块模组封装产品、电子装联产品、电子元器件、网络通讯科技产品、通信设备的研制、生产、加工、服务、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电信终端设备、信息技术类设备、LED产品、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安防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销售;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南电路的资产总额为14,007,814.96万元,净资产为744,107.97万元,2020年度营业务收入为1,160,045.70万元,净利润143,011.1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深南电路拟任独立董事黄亚英先生是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深南电路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6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深南电路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即公司、关联方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来确定,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数额较小且价格公允,对公司降低成本及业务开拓起到了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黄亚英因在关联方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对该事项回避发表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产品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黄亚英因在关联方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对该事项回避发表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事务所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昌献,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有 13 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与咨询专业服务经验。曾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IPO 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咨询等专业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丽华,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曾为大族激光、雷柏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华谊嘉信、捷捷微电、万润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丽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事务所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议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容诚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其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21年3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2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计2,3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6,301,8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2月12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48270001号”《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验证报告》。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518Z0146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101,558.45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3,919.05万元。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大大的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大族激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线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概述及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6)。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518Z0237号确认,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821,419,053.21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909,453,837.55元,减去期初数其他调整11,936,843.20元,2019年度已分配股利210,347,189.20元,2020年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08,588,858.36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的现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有转股的可能,所以公司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及现金分红总金额暂不确定,但分配的比例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的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公司拟在80亿元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来投资理财,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关联董事高云峰、张建群、黄亚英回避表决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0)。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 号)的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水平、财务管理、担保和资金占用、内幕交易防控、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并购重组、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履行各项承诺、选聘审计机构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十个重点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深入自查,并整理完成自查结果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赞同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该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商票保贴等多品种银行业务,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线日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主持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6)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518Z0237号确认,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821,419,053.21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909,453,837.55元,减去期初数其他调整11,936,843.20元,2019年度已分配股利210,347,189.20元,2020年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08,588,858.36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的现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有转股的可能,所以公司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及现金分红总金额暂不确定,但分配的比例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的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合法合规。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上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余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来投资理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0)。

  在不影响企业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7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3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23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6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7,830.1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汇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7,630.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8270001号)。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8,272.4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12.60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919.05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07.1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2,191.4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119.73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1,558.4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分别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艺园路支行等11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理顺公司各业务板块的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公司投资效益最大化,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大族激光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并授权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自身名义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9月16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兴业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划出5.4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1.90亿元尚未到期。

  注2:2020年3月24日,公司账号为“3628”的募集资金账户由于办理业务时银行误操作扣错账户转账1亿元,并于2020年3月27日做了退回处理。该项误操作不会导致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存在重大违规。

  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32,191.4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33,296,545.6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8年3月16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已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48270001 号)。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大族激光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大族激光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募集资金误操作事项已经及时纠正,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